近日,马边县荣丁镇贫困户赵某某来到马边县司法局荣丁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荣丁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认真聆听了贫困户的讲述,得知学生赵某某和同学玩耍时攀爬到教室后方的门上,不慎将教室门上方的玻璃登踏下来,恰巧将路过的马某某砸到,导致马某某脸部被玻璃划伤。经校方多次调解不成,马某某遂将荣丁中心校起诉至法院,赵某某也被追加为被告被起诉至法院。
本着“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以及为困难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原则,司法助理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法院咨询法律援助有关事项,搜集案件相关证据,并做好与被委托人赵某某的援助对接,建立“一案一卷”的工作档案。在庭审过程中,据理力争,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原告马某某因后期治疗还未完成,在一审开庭时主动当庭提出撤诉申请,法院最终按撤诉处理案件。
此次法律援助意义颇为特殊,结合精准扶贫,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真正为有需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
(作者:陈禹州)